安庆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研招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为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国家、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及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此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二)成立生态学和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复试专家小组,负责考生各项考核工作。每个小组共8人(名单保密),复试时随机抽签产生5名复试专家进行复试工作。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名单确定评判标准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单科和总分均须达到原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生态学专业可接受报考专业代码为0713、0710、0831、0832、0903、0904的学术型硕士考生调剂,学科教学(生物)专业可接受报考专业代码为045107的专业型硕士考生调剂。复试名单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另外,对于调剂考生专业背景的遴选标准:生态学专业优先接受本科是生物类专业背景的考生;学科教学(生物)专业优先接受生物科学师范专业背景的考生,其次是生物学类其他专业和生态学的考生,在生源不足时择优选拔相关专业。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名单。
3、调剂考生按1:3比例参加复试,若1:3范围最后1名考生初试成绩和后面若干考生初试成绩相同,后面若干考生同时入围复试。
4、复试名单另行公示,请考生在学院网页、研究生院网页自行查询。
(二)复试方式
一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调剂志愿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采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云考场”远程面试系统。
现场面试考生须在不同复试环节规定时间点提前半个小时到场。面试顺序当天生成,现场服从面视助理引导安排,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三)复试日程安排
复试日程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2024年3月30日—4月1日
时间
内容
专业
地点/方式
3月30日(周六)14:00-17:30
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
参加一志愿复试的全部专业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生命科学学院一楼大厅报到处
3月31日(周日)上午9:00-11:00
专业笔试
查看研究生院通知或于报到时通知
4月1日(周一)上午8:20开始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参加一志愿复试的学科教学(生物)专业
安庆师范大学龙山校区生命科学学院G402(候考室G411)
4月1日(周一)上午10:40开始
参加一志愿复试的生态学专业
调剂复试:2024年4月10日后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规则
1、专业课笔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已公布《2024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参考书目》开展命题。网络远程复试组织考生从足量的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即时作答;现场复试要按照2小时的题量命制试卷,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生考试。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面试
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有关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语听说能力考查
考官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查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202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命题,满分100分,考核时长2小时,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a)、专业课面试成绩(b)、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F=a×50%+b×40%+c×10%,其中F为复试成绩。
2、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Z=C/5×50%+F×5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分+政策加分,F为复试成绩。
3、总成绩排序原则。各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
五、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根据通知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学院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准备如下材料:
1.生命科学学院2024年研究生复试个人简历
2.考生身份及政历
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校(单位、社区等)现实表现材料或政审表。
3.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
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其中本科结业生还需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历为高职高专的考生需毕业后满2年及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供本人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以上标号进行排序,原件用于现场审核,扫描PDF电子版用于提交备案,复印件(其中个人简历及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提供5份(脱敏),其他材料提供1份)现场提交。入学后1个月内,将对考生提交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请各位一志愿考生3月30号之前将材料电子版以: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如:张山 103724567821 生态学)的形式命名后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
调剂考生材料提交具体时间请密切关注校研究生院和生科院官网调剂复试通知。
六、拟录取
(一)按成绩排序结果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意见包括: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不录取。
(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提交申请信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复核并通过后,学校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一志愿考生默认接收待录取通知。
(三)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不予录取。
七、体检
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具有体检资质的部门出具的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录取结束后另行通知相关要求,复试期间无需体检),待考生入学后确有必要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八、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如未按时提交,由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公示。复试结束后,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学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审核合格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特别说明
(一)复试过程接受纪委及群众监督,学院安排纪委委员全程参与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倒查。
(二)考生未按计划时间参加复试,学院联系未果且考生未做任何说明,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
(四)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上述条款若与学校文件冲突,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6-5306290 张老师
材料接收电子邮箱:2814786096@qq.com
一志愿复试考生请加群:QQ群号:864485810
十一、本细则由生命科学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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